2015新疆伊犁州直公務員考試體能測評通知
根據(jù)《201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報考各級各類人民警察職位(含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shù)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人選,現(xiàn)將體能測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時間: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請于2015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時間)前到伊犁州體育運動【伊犁河大橋(老橋)向西500米處或乘201路公交車下車即到】集合,統(tǒng)一安排進行體能測評。
二、按照體能測評要求,考生須自備體能測評的運動鞋、運動服等物品。
三、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單、身份證和體能測評費。
四、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
五、體能測評期間,考生自覺服從領隊安排。若拒不服從的考生,經(jīng)警告仍不聽勸者,視為違紀,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六、參加體能測評考生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或其他不適宜進行體能測評的考生應事前主動向工作人員提出或說明,否則,因體能測評引發(fā)的一切后果個人自負。
七、因參加體能測評人數(shù)較多,時間較長,請考生自行準備飲用水、面包等食品。
八、參加體能測評考生的家長及親朋好友不得進入體能測評場地,如出現(xiàn)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資格。
特此通知。
原標題:2015年伊犁州直公務員招考體能測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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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體能測評名單.xls
伊犁州直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