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銅陵縣公安、市容協(xié)管員、銅陵高鐵北站編外人員招聘公告【招23人】
根據《銅陵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銅政辦〔2008〕87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3名編外聘用人員,其中:公安協(xié)管員10名、市容協(xié)管員10名,銅陵高鐵北站(以下簡稱高鐵北站)3名。為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報考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從組織分配;
2、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3、具有銅陵縣戶籍(含入學前系我縣戶口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或本方案公告前其父母系我縣戶口);
4、公安、市容協(xié)管員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轉業(yè)軍人可放寬到初中),年齡在18-28周歲以內(1987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間出生),轉業(yè)士官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內(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5、高鐵北站崗位,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以內。
二、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1、公安協(xié)管員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主要從事治理貨物運輸車超限超載工作;
2、市容協(xié)管員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主要從事治理貨物運輸車超限超載工作;
3、高鐵北站編外聘用人員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主要從事高鐵北站綜合協(xié)調、管理與服務等工作。
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銅陵縣公開招聘公安、市容協(xié)管員、高鐵北站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分報名、考試、體檢和政審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19日(周一—周三),逾期不再補報。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縣人才服務中心二樓
咨詢電話:8813064、8829592
3、報名有關事項:
(1)報考者應本人到場,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治超協(xié)管員崗位的人員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的退伍士兵需攜帶本人退伍證、立功授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服役9年以下加3分,退伍軍人服役10年以上加5分,在部隊獲士兵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人員加3分,多次獲相同獎項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所加分數(shù)計入筆試成績。
(2)報名人員均須填寫《銅陵縣公開招聘公安、市容協(xié)管員、銅陵高鐵北站編外聘用人員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指標。
(3)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試費每人45元,面試考試費80元。
特殊困難的報考人員(城鎮(zhèn)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低”原件、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農村特困救助證”原件、復印件原件、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4)報名所需資料必須在報名時現(xiàn)場提供;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在報名時當場予以認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身份證于8月26日(周三)到縣人才服務中心二樓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職業(yè)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職業(yè)能力測試分值占70%,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9日(周六)上午8:30—10:30,
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從筆試人員中按2:1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對各種原因造成面試對象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再相同者,退伍軍人。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2日內本人可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組織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進入政審階段。
(四)政審與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比例1:1比例,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政審對象。
政審標準和方法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實施細則(試行)》(皖人發(fā)[1999]58號)執(zhí)行。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政審工作分別由縣交通局和銅陵高鐵北站負責。
四、聘用與待遇
(一)聘用。體檢和政審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人選,按規(guī)定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同時,參加本次招聘考試未被錄用的(不含因體檢、政審因素)人員進入后備人選庫,自招聘工作結束之日起,用人單位在兩年內出現(xiàn)自然減員后,可向縣聘管辦提出申請,將從后備人選庫中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直接進入體檢、政審程序。
(二)待遇。受聘人員占用招聘單位編外聘用指標,實行編外勞動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現(xiàn)有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待遇執(zhí)行。
(三)檔案管理。聘用人員在崗期間,用人單位應為其建立相關用工檔案,其人事檔案可交由縣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
五、紀律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812645(縣監(jiān)察局)、8829591(縣人力資源局紀檢監(jiān)察室)、8826859(縣交通局紀檢監(jiān)察室)、13655627268(銅陵高鐵北站)
六、本方案由縣聘管辦負責解釋。
原標題:銅陵縣公開招聘公安、市容協(xié)管員、銅陵高鐵北站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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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開招聘公安、市容協(xié)管員、高鐵北站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
銅陵縣公開招聘編外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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