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沙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39人】
根據《三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組織2015年沙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tǒng)一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
本次招考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9名,各招聘單位的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要求在沙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 www.fjsx.gov.cn)、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sxldbzj.gov.cn)和沙縣人事考試網(http://sx.smrsks.com)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詳見《2015年沙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符合明人〔2012〕33號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有關回避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7.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27日至1997年7月27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以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后未滿5年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5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準予報考。所學專業(yè)與招考專業(yè)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多、少1個“學”字的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yè)。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對應)??忌鷮I(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報考者要如實(一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yè)。
崗位所需專業(yè)與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應該一致,且該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27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15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專業(yè)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7月27日前取得或已,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
4.招考崗位中注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參加省、市統(tǒng)一組織實施的在我縣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和大學生村官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招考。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
(二)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
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開考,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shù)退還;個別崗位招聘數(shù)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shù)。屬緊缺急需人才或情況特殊的,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shù)的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tǒng)一對外公布。
(三)有關要求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者應于2015年7月27日8:00至2015年7月31日18:00,登錄沙縣人事考試網(http://sx.smrsks.com)的“報名導航”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名時,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建議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2.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7月27日8:00起至8月1日18:00止。報考者可在報名后的兩日內,登陸沙縣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于8月3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7月27日上午8:00至8月5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對于報考崗位因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的報考者,銀行將于筆試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應于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登錄報考網站,自行上網下載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免筆試崗位考生打印免筆試通知書),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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